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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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广西优普道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肖化乐、杨友聪、周志锋、赵春梅

广西优普道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肖化乐、杨友聪、周志锋、赵春梅:本院受理原告温用钦与被告广西优普道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肖化乐、杨友聪、周志锋、赵春梅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103民初7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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