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毕军圣、五部深能(东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恒赟久燊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五部深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菏泽泽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顺宇能源有限公司、中京能源(山东)有限公司、中京(菏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中诚智汇(吉林)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创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毕军圣、五部深能(东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恒赟久燊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五部深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菏泽泽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顺宇能源有限公司、中京能源(山东)有限公司、中京(菏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中诚智汇(吉林)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303民初88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