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显、张宇、张大鹏、李晶、徐朝兵、徐如清、济南振硕酒店管理137000有限公司、山东燊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5)鲁0191民初2614号原告张凤兰与被告满显、张宇、张大鹏、李晶、徐朝兵、徐如清、济南振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燊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7月30日9:00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37000元,支付利息(暂计到起诉日为2733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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