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关于申请执行人杨自龙与被执行人钮东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702执恢60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查封、拍卖执行裁定书、询价结果、网拍告知书、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通知书、腾房迁出公告、网拍优先购买权通知书,并定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在淘宝网本院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钮东与案外人陈峰共有的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18号楼1单元十九层1905号房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475870元,保证金为47587元,增加幅度为2000元。对被执行人钮东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13号楼至21号楼地下室地下一层B10233号车位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23833元,保证金为2380元,增加幅度为2000元。如流拍,将依法在第一次起拍价的基础上下调20%作为起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变卖等司法处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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