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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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薛绍峰、山东鼎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相会、济南幸福千万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中国

薛绍峰、山东鼎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相会、济南幸福千万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本院受理(2025)鲁0191民初9911号原告苏哲、苏俊龙、孙明香、赵启云与被告薛绍峰、山东鼎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相会、济南幸福千万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540620元,丧葬费54902.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7562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共计721150元。以上费用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在各自交强险和三者商业险范围内先行赔付,剩余费用由被告1、被告2、被告3、被告4承担;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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