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济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岛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荣成市万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鲁1083执253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认为你作为被执行人荣成市万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应当追加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本院已受理此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举证通知书,限你于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公司财产与个人资产相独立的有关证据,逾期将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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