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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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赖添祥

赖添祥:原告文海炎与被告赖添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桂0105民初7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赖添祥向原告文海炎支付货款8865元;二、被告赖添祥向原告文海炎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以8865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4.03%计算);三、驳回原告文海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赖添祥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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