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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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广西新动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廖悟、廖伦、廖远、廖海涛

广西新动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廖悟、廖伦、廖远、廖海涛: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南宁武鸣漓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新动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廖悟、廖伦、廖远、廖海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桂0110执恢95号,因你们至今未履行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3)桂0110民初39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被执行人廖悟名下的车牌号为“桂ASF088”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经本院向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进行询价,并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上述财产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33769元,若第一次拍卖不成交,将以上述价格的80%进行第二次拍卖;若两次拍卖均未成交,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变卖。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查封裁定书、价格通知书、拍卖裁定书等相关执行材料,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本院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车辆进行拍卖,不再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可自行登录淘宝网了解。本案执行情况及相关文书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收。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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