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才、贵港市富犇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柳州腾瑞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黄仁寿、黄海才、贵港市富犇运输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1302民初7466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判决:一、被告黄海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柳州腾瑞商贸有限公司36750元;二、驳回原告柳州腾瑞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