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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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黄为民、吴丽芳、谢鹏程、谢春裕、谢秋霞、陈梅青、李修通、李修明

黄为民、吴丽芳、谢鹏程、谢春裕、谢秋霞、陈梅青、李修通、李修明: 本院受理陈继兰与黄为民、吴丽芳、谢鹏程、谢春裕、谢秋霞、陈梅青、李修通、李修明、第三人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合同纠纷一案[(2025)桂1102民初1455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公告二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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