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西正和集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万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梁纬晓、郭丽淋、陈翔、梁洪南、唐绍钦: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广西正和集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万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梁纬晓、郭丽淋、陈翔、梁洪南、唐绍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0109民初259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109执恢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网络询价报告、网络拍卖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立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拍卖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广西万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3号万正·假日风景二期12、13号楼二层0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18号商铺共9处,以上不动产经摇号选定广西科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得出9处商铺评估结果分别为1284636、1113420、1394237、1092817、1494710、-2-1746838、1899939、1381582、1466122元。同时将该房产评估价格告知你,如你对评估价价格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参照评估价格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