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邢夫常,东平洪顶山石业有限公司

邢夫常,东平洪顶山石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蔡卫东、刘昆与被上诉人刘万民、刘美申、刘赓、刘美峰、梁军、刘万章、张新国、陈家勇、王正磊、刘冬梅、刘承志、成善元、成善保、李高玲、刘美全、张厚友、王灿宏、刘传库、卢家礼、李本军、张杰及原审被告安吉华、宋义才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5)鲁0923民初367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本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17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3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