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慧敏:本院受理(2025)桂0102民初11265号原告吴健与被告陆慧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委会委员回避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延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6日15:30在家事调解室1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方式:18601919375 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