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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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黄辉

黄辉:本院受理厦门唐人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诉讼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14日15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号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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