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龙泉供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高静与被上诉人郯城县龙泉供水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民终6611号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26年9月1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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