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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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北海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海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别文娇与被告北海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桂0502民初404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民事裁定书(转普)、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26日11时00分在本院K51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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