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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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大侠、刘添添

刘大侠、刘添添: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与临沂诚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我行与你方签订的2025年临商银兴支(个)借字第058号《个人借款及担保合同》和2025临商银兴支高抵字第05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担保权利及实现债权费用等)转让给了临沂诚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依法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即日起向债权受让方履行全部还款及担保义务,不再向原银行偿还款项。逾期依法追责。转让方: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受让方:临沂诚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9-8011335。2026年6月25日

[山东]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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