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明龙、陈伟军

张明龙、陈伟军:本院已受理原告广西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明龙、陈伟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供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7月10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横州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5-20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