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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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高鹏成

高鹏成:本院执行的孙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18)鲁0303民初9081号,执行案号为(2021)鲁0303执25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经申请执行人孙工申请并经本院查证,你在本案诉讼(2018年12月17日)执行期间,将你于2015年1月4日自中国建设银行淄博西城支行拍卖成交确认的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42号美旗国际公寓1413、1416、501、503、611、803、913、1505、1503室共九套房产转移至他人名下。限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转移房产全部追回并交本院执行,所得款项用于履行本案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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