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联中、朱建国、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兰陵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兰陵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

张联中、朱建国、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兰陵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兰陵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与被上诉人临沂市阳光宝丽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临沂市罗庄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张联中、朱建国、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兰陵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兰陵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民终4857号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26年7月3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03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