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融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梁若琳: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刘玉红与被申请人青岛铭安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二审上诉人李宪强、一审被告山东东融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梁若琳、张友连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鲁01民再206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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