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达强: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来宾市利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崔达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1302民初9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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