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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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罗洁

罗洁:本院受理(2024)桂0103民初14066号原告黄阳锋与被告罗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罗洁赔偿原告黄阳锋停运损失805元;二、驳回原告黄阳锋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00元,合计250元,由被告罗洁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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