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世京、孙桂萍: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泰支行与被执行人聂世京、孙桂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吴龙飞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02执恢350号案件执行异议申请书、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案外人吴龙飞的异议请求为:请求法院立即中止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加州小镇购物公园小区1号楼314、315、316、317、318、319、330、331、402、403、404、405、406、407、408室,共计15处房产的执行。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领取相关文书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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