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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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微雄、陈星海

陈何伟、程进丰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陈微雄(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640929181X)、陈星海(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8708290015):陈何伟、程进丰、福建翠屏湖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签署《和解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程进丰将其享有的古田县人民法院(2019)闽0922民初264号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陈何伟(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8112230038;联系电话:13706032858),相关协议现已生效。因你们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现以登公告的方式将上述债权转让事实予以通知,请你们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陈何伟履行古田县人民法院(2019)闽0922民初264号生效民事判决书项下全部剩余债务(以古田县人民法院确定的金额为准)。 转让方:程进丰 受让方:陈何伟

[福建]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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