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本院已经受理武志军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1.5万元及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1.5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及答辩期满后的2026年11月25日14时00分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予答辩、举证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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