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何伟、张振向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胡永满(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7911231315):陈何伟、张振向、福建翠屏湖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签署《和解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张振向将其享有的古田县人民法院(2019)闽0922民初638号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陈何伟(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8112230038;联系电话:13706032858),相关协议现已生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现以登公告的方式将上述债权转让事实予以通知,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陈何伟履行古田县人民法院(2019)闽0922民初638号生效民事调解书项下全部剩余债务(以古田县人民法院确定的金额为准)。 转让方:张振向 受让方:陈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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