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界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朝阳宝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新界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桂0110民初3377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8月11日8时30分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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