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宝权:本院受理覃王宗申请执行黄宝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3)上执字第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领取安置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到期未到本院领取的,本院将安置费退还申请执行人覃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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