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浩: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名品优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浩、第三人临沂润哥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服务保证金200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返还保证金的利息损失(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25民初5992号开庭传票。该案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09:00在费县人民法院新庄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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