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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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梁楠(公民身份号码452626197309100063):霍德豪(公民身份号码450603197208080095)

梁楠(公民身份号码452626197309100063):霍德豪(公民身份号码450603197208080095):申请执行人东兴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支行与被执行人霍德豪、梁楠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霍德豪、梁楠拒绝接收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黄忠林、黄凤尚欠东兴国民村镇银行北郊支行本金93万元及利息,梁楠、霍德豪、靖西易天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8688元,执行费16459元)、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书(拍卖梁楠、霍德豪的靖西市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幸福花园2幢2单元4层401号【靖西县房权证靖字第(2009)7992号】),计税评估价格的复函(价格261365.84元),拍卖公告(2026年4月29日10时一拍,起拍价209000元,流拍的,二拍起拍价188000元)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兴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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