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华: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王栋要求变更张克华为(2020)鲁1391执346号案件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391执异4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王栋为(2020)鲁1391执346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从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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