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破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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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广西环江彼得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韦增丁的申请于2024年11月25日裁定受理广西环江彼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弘生联合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彼得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27号金旅大厦16楼;联系电话:彭华律师1897784050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彼得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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