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结果公示公告;2026年9月21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6)鲁1425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鲁1425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晨灿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法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申报截至2026年10月9日17时。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中选审计机构: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选评估机构:中弘耀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特此公示。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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