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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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韦加盈

韦加盈:本院受理(2024)桂0103民初2060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与被告陈海东、李志全、韦加盈、广西黑猫宅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李志全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赔偿保险金9500元;二、被告李志全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95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付);三、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两项合计450元,由被告李志全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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