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汉康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汉康:本院受理原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汉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桂0103民初16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4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