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的公告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21日作出(2026)鲁1425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同日作出(2026)鲁1425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10月31日24:00前,通过线上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接受现场申报)。申报网址: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100612。申报完成后邮寄全套资料。依照法律规定,有关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可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应承担审查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依法申报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执行完毕后可按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11月10日9:30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网络参会方式及具体会议内容由管理人会前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与齐诚大道交叉口向南88米路东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办公楼;联系电话:13402299506、13402299063;通讯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山东晨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申报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kdocs.cn/l/ccPqhIW6PeXT
申报附件网址:https://www.kdocs.cn/l/csJvCOxgIyUj
债权申报指引:https://www.kdocs.cn/l/ciHzc8Mviy0R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