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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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高思悦

高思悦:本院受理原告张思雨与被告覃宇、高思悦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1302民初43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张思雨与被告覃宇于2025年6月18日签订的《游戏馆合作投资协议》;二、被告覃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张思雨退还投资款29518元;三、被告覃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张思雨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以29518元为基数,自2026年6月3日起按照年利率3%计算实际退还之日止);四、驳回原告张思雨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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