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晨:本院受理蒋明与被告梁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6)桂1102民初2723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8日上午8时1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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