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广西腾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曾大德、林剑

广西腾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曾大德、林剑:本院受理原告来宾市鑫翔达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曾大德、广西腾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林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1302民初356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审判委员会委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09月0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8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