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科禹:本院受理原告阮永光与被告牟科禹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2026)桂0902民初6618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独任审判通知书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运费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2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计付,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9月10日上午10:30在本院KA1速裁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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