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忠良、蓬莱永明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市蓬莱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蓬莱永明物资储运有限公司、蔡忠良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案号:(2022)鲁0614执恢252号],申请人张少丽向本院提出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听证通知、听证合议庭组成人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第三日上午9:00分在本院执行局1022办公室举行听证。逾期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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