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北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9日裁定受理哈尔滨农垦拓荒者商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6)黑8111破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佳鹏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农垦拓荒者商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哈尔滨农垦拓荒者商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9月15日之前向哈尔滨农垦拓荒者商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9-1号,邮编:150000,联系人:李郁律师,联系电话:15846574224)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哈尔滨农垦拓荒者商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9月22日9时在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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