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陈永强

陈永强:原告张维鑫与陈永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安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05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