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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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光云、刘兴益、中建国厦集团有限股份公司、中建国厦集团广西云洋建设有限公司

王光云、刘兴益、中建国厦集团有限股份公司、中建国厦集团广西云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24)桂0110执1756号申请执行人广西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建国厦集团广西云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中建国厦集团广西云洋建设有限公司至今未全部履行(2024)桂0110民初1302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广西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追加中建国厦集团广西云洋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王光云、刘兴益、中建国厦集团有限股份公司作为该案被执行人。现因王光云、刘兴益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目录等相关执行材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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