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秀清:本院受理原告胡松林诉被告熊秀清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立案审理。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5)桂0204民初9538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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