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永青:本院受理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与门永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本院作出(2023)鲁059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未履行法律义务。本院拍卖东营市南一路272号文汇小区2幢1单元1-401室房产一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25)鲁0523执14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不动产)、执行裁定书(拍卖)、询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