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旭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黄建解与被告广西旭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桂0109民初6952号,一审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结案文书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109民初6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