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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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国艺、南宁市广韵物流有限公司、杨引荣、罗博通、朱静

陈国艺、南宁市广韵物流有限公司、杨引荣、罗博通、朱静: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玉诚斌与被执行人陈国艺、南宁市广韵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3)桂0110执2892号,因陈国艺、南宁市广韵物流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2022)南仲裁字1602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玉诚斌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陈国艺、南宁市广韵物流有限公司的金融、土地、房产、车管、工商等部门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本案于2024年3月21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2024年12月26日,申请执行人玉诚斌向我院申请追加杨引荣、罗博通、朱静作为本案被执行人。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5)桂0110执异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朱静为本案被执行人,朱静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驳回玉诚斌追加杨引荣、罗博通为本案被执行人的请求。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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