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忠明:本院已受理(2026)桂0181民初2981号原告苏铭与被告周忠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供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5日09时00分在本院校椅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联系方式:010-51336963